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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一、支持领域
 

1、支持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

2、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为重点;

3、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

4、建设具有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服务平台。

 
二、资助标准
 

1、按照不超过服务平台实际投入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服务平台实际投入额包括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市场网络建设费、推广活动组织费等。

 
三、申报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3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四、申报条件
 

1、已经市政府认定为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2、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服务平台建设内容不得与已获得我市财政资金资助项目重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



申报方式
 

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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