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大厅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

4月20日-10月25日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请条件:

(1)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可申报资助;

(2)须在上级资助(包括国家或广东省或深圳市的资助)下达之后申报。

 

“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项目

申请条件:

(1)“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需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入选落户南山或异地入选于2016年1月1日后迁入南山并已在市委组织部备案,且“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应在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并占企业总资本的30%以上;

(2)“千人计划”专家新创办的企业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南山注册成立的企业(实际经营场所须位于南山区),且“千人计划”专家应在新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并占企业总资本的30%以上;

(3)“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和专家新创办的企业需满足缴交社保员工5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交数据),且申请当月社保人数不低于5人;

(4)须在落户南山后3年内申报,资助费用一次性发放。

 

“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

申请条件:

(1)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可申报资助。

(2)需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入选并落户南山的项目;或异地入选于2016年1月1日后迁入南山并已通过市委组织部备案的项目。

(3)须在落户南山后3年内申报,资助费用一次性发放。

 

南山区“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项目

申请条件:

(1)南山“领航人才”参加学术研修期间必须是在任期内;

(2)获邀参加的需是代表本学科领域较高学术水平,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化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由国家级学术机构面向全国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

(3)“领航人才”应在学术研修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交学术研修津贴申请材料;

 

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

(2)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

申请条件:

(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

(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实训补贴。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一年可多次申报。每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训补贴,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6个月;

(4)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5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额最高300万元。

 

创客创办企业项目

申请条件:

(1)创客近2年内在南山注册成立企业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近1年内获得至少100万元天使投资且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专利第一发明人为创客本人且专利权人为创客本人或本人为法人的公司);

(3)创客应在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在企业的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及以上(含技术入股);

(4)企业需缴交社保员工5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交数据),且申请当月社保人数不低于5人;

(5)本项资助不能与南山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同时享受;

(6)每企业限资助1次。

 

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项目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属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互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机器人产业,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智能装备产业,可穿戴设备产业),在南山区注册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注册时间在3年内,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3)申请人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

(4)企业连续6个月人员规模达到5人以上;

(5)满足上述条件时申请人可连续申请最长3年资助。

 

“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获奖选手奖励

申请条件:

(1)申请人获奖直至申报期间,其所在单位(学校)注册地以及统计关系必须属南山区;

(2)申请人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3)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获得的奖励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17年申报2016年“鹏城工匠”或2016年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先进制造企业优秀技能人才资助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须是南山区工业总产值排名前100名的在报先进制造业企业(不含子公司);

(2)申请人所在岗位必须是企业生产部门一线操作岗位;

(3)申请人应当为企业生产制造领域的能工巧匠,并已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

申请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

(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并获得市级资助。

(3)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认定的重点项目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17年申报2016年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


 

咨询可联系朋年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2111105
更多详细资讯    也可加入微信群咨询
朋年园区—创新服务群